加拿大留学监护人公证怎么办理?
1. 由国内学校出具成绩单和中英文版的毕业证明,去公证处做公证,英文公证书上需翻译者签名并加盖翻译者公章; 2. 中英文简历各两份(内容须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和邮箱等);
3. 个人陈述(100-200字);
4. 三封英文的推荐信,格式自由,内容须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在读或毕业的年份及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在学校的任职、与被推荐人认识的时间与相处的经历、对于被推荐人的学业能力、个性特点、人际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5.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有学历和资格的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语言成绩报告、签证等)
6. 资产证明(存款证明,父母近半年的流水单+工资卡或薪 level 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
7. 在校生须提供在校证明中包括学生所在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位类型等信息;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8. 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9. 护照全本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除材料4外均需提前准备好。部分材料如需公证则应提前一个月左右办理好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