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分那几个国家?
这个要分不同的时间来看,如果是指现在的州和领地的话,答案是六个,如果是指以前的州和领地的话,答案也是六个。 现在的州和领地是随着1901年澳洲联邦的诞生而出现的,当时把整个澳洲大陆分为六个部分,分别设立了六个州和一个联邦领地(ACT),后来增加了北领地和新南威尔士州。
澳大利亚的行政区划历史上曾数次调整,但基本上是以州为单位,只有新南威尔士州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有所变化。 2011年,昆士兰州东南部地区被划归为新设立的东领地,以表示对原土著居民地区的承认。
在1975年至1983年间,澳大利亚有四个州(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南澳大利亚和西澳大利亚)处于政府托管状态,原因是这些州的财政状况恶化,需要联邦政府援助以渡过难关。这四个州被合称“四大州”或“四小州”。
澳大利亚还有一个自治区—北领地。
澳大利亚分为“六个州和两个领地”,六个州包括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南澳大利亚州、塔斯马尼亚州、维多利亚州和西澳大利亚州。
两个领地包括首都领地与北领地 。从行政角度来看,澳大利亚属于单一制国家 ,六个州和两个领地都是澳大利亚中央政府直辖的行政区域,其法律和行政制度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地方行政长官(总督和行政长官)均由总督任免(实质上是英王或澳大利亚总理指派),州和领地一级的政府仅负责处理本区域的公共事务。
从宪法角度来看,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澳大利亚宪法把联邦与州分成为两个不同层面的政府,各层面有各自独特的权力,互不相属。联邦层面(包括联邦政府和联邦机构)拥有外交、国防、税务、商业、贸易、商品和服务、公路交通、刑事司法制度(除了反恐以及某些特殊罪案外)等方面的立法权,可以在以上领域内自行制定法律,直接处理公共事务。
另一方面,澳大利亚宪法又明确把铁路、公共交通、工程建筑、环境与生态保护、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管理等等关系公民自身生活的社会事务的管理立法权和行政司法权授予给各州政府。两个政府在各自专属法律权限范围内的立法权力不受另外一方所制约,而且两者又可以在刑法等方面各自立法。澳大利亚州和领地一级政府负责处理治安、刑事等有关公共安全的具体事务,并且各自组织独立的警察机构、教育和医疗系统、社会保障与福利系统、环境保护制度和市政基层社会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