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绿卡是什么意思?
今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总额7870亿美元的2014财年预算案,为联邦政府开启了新一轮运转的钥匙。这个预算案最大的亮点是,它授权移民局将庇护申请人的居住期限从1年减少到180天,同时,增加对申请庇护者的司法审查程序。
下面我们看看,这两项措施具体啥意思?
2014财年,移民局将启动"快速处理庇护申请"项目,针对在2013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期间,提出庇护申请的各类申请人,尤其是妇女儿童、美国公民的配偶和2014年之前提出庇护申请的难民申请人。
移民局实施这个项目的目标,是提高庇护处理的效能和效率。通过这个项目的启动,移民局将把没有合并财产或被提出财产剥夺要求的庇护申请人的处理期限,从一年减少到180天。一旦申请人被移民局归类为"快速处理",其申请案将进入一个专门的急件处理程序,并有可能在60天内得到结果。
以往,移民局会要求提出申请的庇护申请人,在其原居住国或者在某些第三国居住1年时间,以防止申请遭到拒绝后经审判仍可能被驱逐出境,而申请人1年时间后才最终可能得到美国公民身份。
现在,这一时限已大幅放宽。根据现行法律,移民局可以直接将庇护申请人的审限缩短至180天。180天是从庇护申请人提交所有补件之日起开始倒数计算的。移民局也将把原有的审理程序从17个简化为5个,并将增设4个快速处理庇护中心。
第二项措施则是对庇护申请者的司法审查。现行法律要求,移民局对庇护申请所做的决定可经由行政复审或者联邦司法部门提起的司法复核进行司法审查。
新政指出,对于那些在2014年9月30日之后提出庇护申请的申请人,移民局将不再对他们的案件提交法院复审。换言之,今后,这些申请人提出的庇护请求,将通过移民局内部一个叫做"听证程序"(ADR,alternativeDispute Resolution)的解决途径,由移民局内部的人员对他们进行审理。
根据听证程序,提出庇护的移民会受到移民局一份文件的通知,其中会说明支持保护和拒绝保护的证据。然后,申请人就有机会和移民局的代表进行对质,说明自己的立场。最后,该听证会由一名经过培训的独立主持进行。这位主持会审阅全部卷宗,并依据记录作出最终决定。
总统的这项行政命令指出:该听证程序并不具有可诉性。换言之,如果申请人对该听证程序的结局不服,不能向法院提出诉讼。
简而言之,奥巴马这个行政命令的新政,是针对庇护申请的两大方面施行改变:
1、提高效率。将庇护审理缩短至180天,并设立4个庇护处理中心;
2、设置"听证程序"。申请人一旦通过"快速处理"程序,即不能再就庇护案件提出上诉,他们要么获得庇护,要么被驱逐。
白宫称,该命令中所规定的改革措施将会先在美国13个主要的美国城市实施,之后再扩展到全国。
为了美国梦,许多海外人士历经千难万险来到美国,他们为了躲避战火或迫不得已,然而,他们一旦迈入美国国境,是否就可以一安心地生活?
并非如此。美国作为全球法律最严谨的国家之一,对海外各国国民进入美国以及在美国境内的各种行为都有非常严格的法律限定。美国移民法规定,每个有意移民美国的人,无论是否与美国人有婚姻或亲属关系,都有一个在移民法上定义的真实目的:为美国创造一种"公共利益"(PIB,public Interest)。
美国移民局的工作,就是彻底查清每一个海外移民的真实目的,以保证美国移民法的实施。自1983年起,美国移民局实施了一项被称作"危险区域计划"(DE,danger Zone)的更严密的审查新程序,以筛选在美国境外的移民申请者。这一新程序把原来12个月的审查期限缩短到了180天。
美国移民局依靠大批高科技人才来协助实施这一"危险区域计划"。从全球各地进口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来对所有可能的移民申请人进行身份调查。
调查的内容包括个人背景调查,即身份及过去履历史、财务状况、社会关系、任职公司情况等;家庭背景调查;对美国历史和地理的熟悉程度测试;英语语言能力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