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多地区房价?
今天看到了报纸上的一则小广告,是关于房屋买卖的。这则广告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某房屋经纪公司宣称其拥有多伦多地区数百幢房屋,并且只要你有足够的现金,无论是一室,两室,还是三室两厅,都能立即找到合适的房子。
看到这张小广告,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加拿大可真是个自由的国家,如果有人在加拿大宣布自己建立了“国家”,马上都会有无数的人赶去那个“国家”,并且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而不管这个“国家”叫什么名字。第二个想法是:我也可以在这个房屋经纪公司注册成为卖方,然后就住在多伦多,待在高中的教室里,时时看着从门里进进出出的学生们,同时还可以在周末的时候,或者在家里,或者在邻近的高中学区里卖房子,收钱。当然,在卖房子的同时,我还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和学生们一起聊一聊,你们喜欢文科还是理科?将来想干什么?以及有关你们未来的无限遐想和劝告等等。
在我小时候,房子都是国家的。长大了以后,房子还是国家的,不过换了个说法,叫“公居”,或者“职工福利房”,居住几年后,根据政府规定的价格购买。现在,我的房子既然卖掉了,当然就不再享有公居的一切权利,包括我不再拥有对这一层楼的所有权的概念。我在买这套房子的时候,确实花了点钱,但是我也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因为房子是国家的,我只是这个房子的居住者,并且还要负责把这个房间保持得洁净整齐,以及在此居住期间不得进行任何人为的破坏和损坏。要是损坏了,还得照价赔偿,而且居住的时间也是固定的,不是随便你想要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的。当然了,住这一层楼的人,肯定不是像我小时候那样,都是一起活动的,“隔壁的”,“对门儿”,“楼上楼下”,“右隔壁”等等也都是不认识不熟悉的,也许他们互相之间也不知道。
我住进来后,隔壁的房间一直都空着。但是有一天,当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却发现“隔壁”的房间传来了一阵音乐声,虽然很小,但是我可以肯定一定是有什么人在我的隔壁租了房子。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轻轻的打开隔壁房间的门,往里窥视,结果发现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房间里到处都是散乱放着的书籍,杂志,和唱片。我稍微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年轻人和我一样,也喜欢听音乐。我们的邂逅,是如此的不经意和自然--音乐,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后来,我曾很多次经过那个年轻人的房间,里面总是飘出阵阵的唱歌的声音,有的时候很浪漫,是“王杰”的《温柔》;有的时候又很沧桑,是“孟庭苇”的《你到底要什么》。直到有一天,门上终于贴上了一张纸条,写道:“正在唱歌,请不要打扰。”从此,我们真得成了“隔壁”的邻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