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是不是艺术?
我来讲讲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这个问题的起源是《艺术设计概论》(李砚祖著)中说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概念的出现是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而使产品的附加值增多从而产生的新的产业)” 这句话引起了许多人质疑,他们认为设计就是艺术,这个概念的前面应该加上“美学”两个字,以此证明设计的艺术属性,并且举出很多例子加以说明。 于是这个问题就被抛到了知乎上的“学设计的人是否都认为自己很酷”“为什么我觉得大学专业里设计类(视觉传达)最沙雕?”下边回答问题,看大家的观点。
赞同最多的是这位同学,他认为设计是一种兼具科学、技术与艺术的混合体。从设计的产生与发展来看,的确如此,在原始社会,人类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而产生了建筑与设计,那时还谈不上什么科技与艺术,因为二者是分开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设计中应用各种高科技材料与虚拟现实技术让设计变得更具科幻色彩,同时,互联网以及新媒体技术的出现,改变了设计和传播的方式,使得设计与科技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设计中的文化艺术元素,比如一位设计师做出来的设计不一定十分科学,但一定是符合大众审美趣味的,如果完全从功能上去考虑,可能会做出一个比较丑的设计出来;同样,如果一味追求视觉效果,可能最后做出来的设计又不合适,所以科学与艺术在这个问题中其实是没有绝对的对错的。
我们讨论这个话题,并不是为了去证明设计到底是科学还是艺术,因为两者本身就没有必要区分得那么清楚,就像李砚祖先生所说,我们需要做的是“探索设计的本质和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与艺术都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