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移民出生证明怎么开?
武烨最佳答案
办理移民需要的出生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具体格式请参考 《中国旅行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模板。 申请人可就近在以下驻外使领馆申办(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需要注意的是: 1. 如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或第三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的情况,应提供双方签字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则需赴国外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
2.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监护关系公证书。
3. 对于16岁以下儿童,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原件和翻译件。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出生记录的合法证件,是新生儿申报入户、农村新生孩子入籍、记新生孩子户口、办理出国移民留学、办理奖学金、转学、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高考、自考、高考以及大学毕业证、身份证等的有效凭证,其重要性已凸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为你的孩子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新生儿父母必须持有新生儿《接生登记本》、父母双方身份证(若非新生儿母亲代领,还应持有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出生医院的出生证办理处办理。按《出生医学证明》的书写格式提供新生儿的姓名,姓名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规范汉字,不得使用同音字、方言字、繁体字、英文字母和其他的符号,新生儿父母需在《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更不可空白。填写父母双方的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便于以后的寄发和其他问题的处理。
2、出生证办理处的医师对照其申请表及提供相关的材料审核无误后,通知新生儿父母按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并告之《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制、涂改,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放,其所申报的新生儿个人信息不可更改。如发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户籍登记信息不一致时,原《出生医学证明》应收回并加盖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同时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备案表,新生儿监护人应持原《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备案表,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户口登记手续。
4、如确急需新生孩子的出生证明,又不能及时前往出生医院办理的情况,新生儿父母请向出生医院出生证办理处说明,凭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在外地的居住证明及《接生登记本》,出生证办理处核实无误后酌情办理加急出生证。
5、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发生自然夭折的,新生儿父母应及时将《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包括副页)送原发证机构注销;新生儿被收养的,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原发证机构换领《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新生儿父母在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一定要注意,不可使用印章,更不可空白;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