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总出勤率是怎么算的?
首先,“在日华人”这个群体的特点就是高学历、高收入、年轻有拼劲。与日本人相比,在日华人的就业率本来就应该很高了。而“在日中国人”里又有“新移民(包括留学生)和旧移民(指在日本已经居住5年以上的人)”之分。前者由于语言关能过,受教育程度较高,一般会在就职活动初期给予用人单位较大选择权限;后者由于日语关能过,受过较系统化的职业教育培训,且由于在日本已有定居身份,故在就职时通常更倾向于就业稳定性及工资水平。无论是作为整体还是作为部分来看,“在日中国人”的高就业率本就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
其次,所谓“平均6年才能拿到永住在日本工作40年的资格”云云,其实不过是在讨论“永住许可”这一法律赋予外国人的居留资格而已。外国人获得“永住者”身份后,同样要遵循10年内无犯罪等条件才能获得终身居住权,而在申请“永住许可”这件事上并没有规定说非要有稳定工作不可。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讲,一个永住的资格只要满足条件都可以申请,没有要求在工作岗位上待够一定年限的说法(事实上很多人为了办理永住都选择了辞职)。
关于出勤率的计算方式。日本的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52小时,每月休假天数不少于8天,因特殊事业需要,可缩短工时或减少假期,但需得到职工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补偿。以周计,若每天工作8个小时,则一周总共工作40个小时,超过的时间视为加班时间,必须补休或付加班工资;如每天工作10个小时,则一周共工作50个小时,超过的时间同样视为加班时间,须补休或付加班工资。 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各公司制度不同,大致是平时加班每小时200%~300%的工资,双休日加班每小时4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