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能办瑞典签证吗?
可以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大使馆和领事馆 2018年4月3日更新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大使馆 关于发布《关于瑞典、丹麦申请中国签证的通知》 自2018年6月1日起,瑞典、丹麦两国公民持普通护照来华无需提前申办签证,可在入境中国时向边检机关如实提供目的地地址和信息并接受核实;在指定范围内停留或工作须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请有关人员在来华前按中国驻外使领馆公布的联系方式了解具体要求并准备申请材料。
我馆将依据瑞典和丹麦政府有关规定,为在上述两省持有效居留许可的公民办成相关签证便利事宜并提供领事保护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一: 中国政府承认的瑞典、丹麦政府颁发的各类居留许可及有效期一览表(略) 二、下列人员可持上述有效居留许可在中国境内享受签证便利待遇:
1. 在瑞典、丹麦有居留权的外籍人士及其家庭成员;
2. 持瑞典、丹麦政府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移民居留许可的人员和其家庭成员;
3. 持瑞典、丹麦政府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作类、学习类等长期签证人员的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满18周岁以下子女)
三、申请人可凭瑞典、丹麦政府颁发的有效居留许可原件向我馆申请签证,签证申请须知详见使馆主页—>“新闻消息”栏内“关于瑞典丹麦申请中国签证的通知 ” 注意: 1.除瑞典、丹麦两国公民本人因事需进入中国境内且持有有效居留许可外,其父母或成年子女不能替他们代领或在任何其他地方转递此类文件;
2.申请人递交材料时请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和申请表中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材料,将被拒绝签证申请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