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绿卡丢了怎么办?
很多人都会选择去欧洲旅游,顺便去申请一张欧洲的绿卡,体验一下欧洲的风土人情。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弄丢了的情况下,又应该如何补办呢?
由于许多欧盟成员国对欧洲经济区和欧盟的共同市场政策存在不同的理解,所以他们对向成员国的"永久居住者"发放绿卡一事持不同的甚至对立的看法。在此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建议各成员国统一认识,并制定一个"普遍的国家政策",即:向任何希望在该国长久居住的外国公民提供"长期居留",而无须他们证明此类居留会对本国经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不过该建议至今尚无实行的具体日期。
"长期居留"与"永久居留"的区别在于后者有权在欧盟内自由迁徙。欧盟委员会预计,如果欧盟各成员国都对"长期居留"提供统一政策,每年会有50万外国公民获得该身份,其中5万人有权在欧盟内自由迁徙。
而向希望长期居留的外国公民提供永久居留权的国家,将有权从其居民中逐出那些"滥用"居留权的人,并有权收回向对方发放的护照。
在1998年6月29日以前申请的欧盟绿卡持有者仍可继续持有该卡,但1998年7月1日起申请者均须遵守新的规定。
新政策的实施细则尚待欧盟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该委员会对欧盟25个成员国的代表负责。1994年5月前的外交政策由欧盟15个成员国制定,此后新的12个成员国也享有同样权利。
每个欧盟成员国有权决定发放绿卡的标准。一般,获得永久居留权者仍须与申请国保持密切联系,并至少每年赴该国居住半年。
根据现行政策,拥有芬兰、德国、意大利、荷兰、英国和挪威合法居留者,若在欧洲经济区内居住超过5年,即可在欧盟内自由迁徙。他们不需要再开具任何形式的居留证明。
但在另一些国家,“永久居留”权仍会被剥夺。爱尔兰公民法负责人Fergus Malone说:“我们决不能让自己的国家沦为移民的天堂。”
在挪威,有关人士拒绝就这一新提议发表看法。但是挪威外交部长Gareth Williams称,本国不会成为欧洲经济区内“移民的天堂”。他同时指出,为了维护本国的文化特性,挪威也无意接受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在成员国内统一发放长期居留证的政策。
最后给大家一些个人建议,去欧洲申请绿卡,如果有可能的话,一定要去多个国家申请,这样就可以避免在旅行中丢失或不小心弄丢的情况。如果不幸的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那么最好马上联系当地的中国总领事馆,寻求他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