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签证属于什么区别?
L1是指跨国公司高管或技术专家的移民签证 美国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批准给外国商人、企业主管及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来美国经商、管理企业的非移民签证. L1签证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国外有公司管理或具有特殊技能;
B:在国外公司的母公司担任中级以上职位,且拥有一定管理经验(3年以上);
C:在国外公司的母公司拥有一定的股份。 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类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L-1A签证是给跨国公司派往美国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比如总经理,市场总监等,申请的时间是1年,可以延期2次,每次2年,共5年;另一种是L-1B是给美国总公司外派到国外子公司或者办事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助理,可以是工程师,计算机专家等等,这种的L-1B签证的时间也是一年,可延期两次,但每次最长为7年。如果L-1B签证持有者在美国从事的是研发类的工作,则最多可以申请10年的签证时间,而且不受上述延期的限制规定。 L-1签证对申请者条件的要求如下: 1)申请者目前在美国境外; 2)申请者目前在申请国的母公司任职至少一年以上(一年从您正式成为该公司的职员开始计算); 3)申请者所属的外商公司的美国事业部门成立至少一年以上; 4)申请者将在美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中继续执行同样的工作; 5)申请者将因为在外商子公司或分公司中继续执行同一工作而移民美国;(请注意,在L-1签证申请中,“因同一工作”这一要求的表述与H-1B签证的申请要求中的类似) 6)申请者不属于以下任何一类: a)受雇于外资子公司的员工; b)外商的雇员; c)母公司员工的董事或合伙人; d)母公司员工的经理人; e)外商代表处的人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L1转绿卡时,申请人必须是在L1签证有效期内转入绿卡申请的. 如果申请人是在L1签证过期后再转入绿卡申请的则必须符合其他的一些要求:申请人必须在L1签证的有效期结束前90天内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29L表格以及相关文件以转为永久居民身份.L1转绿卡的申请人在L1期间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l)在赴美后一年内必须开始全职工作; l)申请人的职位必须是管理层职位或者是高级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