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院学几年?
神学院一般是三年,但是,毕业后不能直接称“牧师”,而要等侯封圣。 神学院的学生,不仅要学习神学,而且要学习其它辅助学科,如历史、哲学、义理(逻辑思维)、外语等。
神学训练,一般分“理论神学”和“实践神学”两类,前者如系统神学、神话学、护教研究、教义学、教会史等,后者如圣经导读、教会管理、宣道学、聚会管理、圣乐等,前者讲究“学”而后者讲究“用”。 一般说来,一个完整的神学教育,不仅要掌握神学理论,并且还要积累丰富的神职经验,才符合担任牧职的资格。然而,对大多数神学院的学生来说,在毕业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直接称“牧师”,而要等到受洗徒众过百(即建立教会),并且经过一定时期(一般为5-10年)的“培养”和“观察”,才由主教或副主教按立为“执事”(相当于助理牧师),主持教会部分教务,参与圣祭,执行圣事。在此期间,如果受培育者表现良好,并继续追求道业,尚有待于参加“讲道研习班”和“培训传道人”等专门训练,方可正式按立为牧师。反之,如果受培育者未能通过测验或考试,就不能领受圣俸,只能领受“施食”或“共餐”(俗称“吃饭”)的薪赡。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每一个“执事”都能领受圣俸。按圣公会规定,只有“在圣公会按立为执事”、并在“圣公会中学”(教会办的学校)或“神学院”接受过“神学教育”者,才能被授予圣俸。关于这一点,读者可见新约《提摩太前书》和《提摩太后书》的有关经文。
按圣公会的圣职制度,神职人员分为三级:执事(相当于高级助理牧师)、长老(相当于完全牧师)、主教(相当于大主教或 Bishops)。三级神职,互相统属,互为袍盖。譬如,某县(或区)有500名受洗礼的教友,则该县(或区)可设500-1000人规模的教会,并举行洗礼。在洗礼典礼上,由受洗礼的信徒推选“长老(牧师)”一人,主持教会事务。这名长老,相当于该教的牧师。他不仅要训诲教徒,还要照管教徒的生活,并为其临产或病危祈祷。但宗教仪式,则由“执事”(助理牧师)主持。这名执事,相当于教堂的副牧师。他主要协助长老(牧师)和主教(大主教)的工作,并管理教徒的“圣事”,即洗礼与圣餐,其他则靠长老(牧师)管理和负责。
从上述可见,神职人员在圣公会的“圣职制度”下,必须依“序”而“升”。其中,最有“希望”者,当然属于刚从神学院毕业的学生。他们虽然还不能被立为牧师,只能领受一定数额的“施食”薪赡,但毕竟是神职人员了,且名正言顺的神学院毕业生。其前程可谓“一片光明”。反之,那些在神学院读书,却未能如愿以偿的学生,不仅丧失了一次宝贵的机会,而且前途迷茫。一旦离开教会,则很难在社会上找到类似“道职”的职业。这对于那些原本出身于“寒门”、“贫户”的学生来说,打击更是沉重的。特别是一些家庭景况不错的大学生,因在神学院“学费”太贵而无法维持而中途转入其它学校的学生,心中总有股说不出的苦闷和悲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