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艺术系属于设计专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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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字面上来说,“视”是指“眼睛能见之形象”;而“觉”是指“由感官而起的感觉”,所以把“听觉”、“味觉”等排除在外。因此“视觉”与“感觉”是不同的,它不包含感性的认识,而纯碎指物理的光线进入眼睛引起的功能性反应; 而“知觉”则除了带有感觉属性之外,更多包含的是认知功能,是大脑对接触信息的解析和重组。 所以“知觉”“感知”这些词语常用来表示人类对于客观事物的整体反映以及对此类事物进一步认知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人类所特有的。(引自我喜欢的物理学家费曼先生的作品《生命、知识、宇宙》一书中的段落)

其次,我们通常认为的设计学专业可以分为四大行业:服装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工业设计 其中工业设计和产品设计经常被混淆,但是其实是有区别的。工业设计是针对所有产品设计(包括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等等),它更偏向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人带来的感知体验。比如你设计了这样一个手机:屏幕尺寸、重量、外形尺寸、甚至键盘上的字符大小和排列方式,这些都属于工业设计范畴。

而产品设计则是专门面向产品外形的,它可以是工业设计的分支,但不仅仅是。因为它还涉及产品设计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产品设计表达。好的产品造型必须通过良好的传达才能被认可和接受,这就涉及到设计图纸绘制、模型制作、渲染图、产品摄影等相关工作,而这些属于产品设计表达的范畴。 最后,回到正题,所谓“视觉艺术系”是否属于“设计专业”?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有很多学校把“视觉艺术系”划归在设计学院下面,并设立相关专业,但是我个人并不赞同这样的做法。因为“视觉艺术”这个概念太大了,它的范围包含了太多不属于“设计”范畴的内容在里面。

在我看来,所谓的“视传”应该是以“视觉”为基础,融合“传播”属性的新兴交叉学科。而“设计”这个词则过于局限了。 比如说,我非常喜欢的一位设计师沃尔夫冈·提塞尔Wolfgang Tessmann他创作的那些令人震撼的视觉图案就不能算是“设计”,但如果把这些图形用文字描述出来,按照他的风格记录下来那就是“设计作品”。 再比如说,很多国家都设立了国庆日,庆祝祖国繁荣昌盛。这本身就是“传播”属性很强的功能,而许多国庆节当天都会举办的阅兵式更是强调了“视觉”的属性。如果有一位年轻人,他用手工的方式,把自己国家的国旗一条条贴满整个墙壁来庆祝国庆,我想这是非常有意义的,这也是“视觉+传播”的新兴交叉学科所带来的奇妙效果。 所以,我认为的视觉艺术设计应该是融合了视觉和传播的新的学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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