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控制移民吗?
以美国为例,从2017年1月23日起(当地时间),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开始接受“公众负担”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如不符合条件,将不能获发签证或移居申请将被取消。 “公众负担”是指申请人因财务上依赖他人(通常指政府机构)而会给美国带来沉重的负担。 那么什么人才属于“有公共负担倾向的人”呢? 移民局列举了十类人群,包括老人、低收入者、残疾人士、单亲家庭、士兵等等,并强调任何非公民,不论收入高低,只要拥有社会福利补贴,都将被视作有“公共负担”的可能; 而中国作为人口与GDP世界第一的大国,每年输出无数劳动力,其中不乏有收入很高的人,但也有很多低收入者。 这些人的申请是否会因为“有公共负担倾向”而被拒签? 答案是不一定!
由于中美贸易战和近年来中国经济的起伏,不稳定的就业形势使不少人处于待业或者低收入行列,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去美国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永久居住权,而是短期就业,但是美国方面会因此认定你有长期留在美国的打算吗?会不会因此判定你有“公共负担”的可能性?这就很难说了。 除了移民申请者本身外在因素外,申请人过去及目前的资金来源也是移民局重点审查的对象。申请人若无法证明收入来源合法且合理,也可能导致签证遭拒。
申请人在美期间是否具备相应的语言能力,是否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亦或是否具备足够的资金来维持生计都是需要认真准备和解释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申请人是否能顺利移民成功。 对于有意移民海外的朋友来说,在规划移民方案时,应提前评估好自身条件和所从事职业的风险,并尽量弥补不足之处,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能事半功倍。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经常谈到的移民,一般是指通过申请国外移民国家的移民局,获得某一外国国籍或者获得某一外国的永久居民身份的过程。通常通过技术移民(通过申请者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语言程度等因素综合打分),投资移民(通过申请者在当地的金额投资获得资格)或者亲属团聚移民(常指通过所在国的有公民或者永久居民身份的亲属担保获得资格)等方式来实现的。
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的人口具有管理的权利,在一定范围内容和一定情况下对于人口的国籍和户籍实行控制。
在国内移民问题上,政府的控制权是不受限制的,比如国家强制实行西部大开发政策,鼓励东中部地区的人到西部地区进行开发工作。又比如上海市政府对于人口的严格限制政策,对于非上海市内的国内人口,想要获得上海市的户籍,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限制和审核等等。
一国政府对于其人口的国外移民也是具有管理的权限的,并且这种权限也得到实际行使,往往通过国家的移民法来实施,比如规定在国内的申请者申请移民国外的手续,获得国外定居许可证和国外定居的条件,以及申请者需要履行的手续和满足的要求等等。国内的申请者在申请国外移民国外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受到国内政府和国外政府的双重制约,国内政府对于申请者从国内迁移到国外的申请具有权力限制批准或者拒绝,国外政府对于申请者的移入其国内移民具有批准或者拒绝的权力,任何一方批准或者拒绝的决定都是基于国内和国外政府的自主意志和决定做出。
比如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不回国定居的,应当经本人申请,并由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并未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发给获得国外定居许可证明。申请人持获得定居证明(俗称“绿卡”)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可凭在国外定居证明向中国海关申请购买免税国产汽车,向中国外汇管理机关申请购汇以结算回国前的国内有关费用。申请人应当持国外定居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等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户口、除军籍(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
申请人在获得在国外定居证明后,如果本人、配偶未子女仍需要留在国内的,应当在申请办理注销户口、撤消军籍和退出国籍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国外定居人员的配偶、子女的投靠定居国外的该申请人迁往国外的,应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户口、撤销军籍,需要退出中国国籍的,还应当依法履行退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