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加拿大同性结婚怎么办?
在加拿大,异性恋、同性恋或双性恋的公民都有权建立关系并享受平等的社会、经济及法律权利。所有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都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伴侣共同生活。而与伴侣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像配偶一样共同赡养子女、继承财产并且相互享有《社会保障福利》。 任何在加拿大合法居留超过10年并在当地有稳定收入和住所的人,都有资格申请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如果您的伴侣也属于以上类别,那么他的/她的移民申请将很容易获批。
根据加拿大的《婚姻缔结法》,任何人士均可成立同居情侣关系并有权选择终止该关系;然而,如果要使男女伴侣之间的爱情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成以下程序:
第一,签署一份名为“合作协议”的文件;
第二,向政府注册该项伙伴关系;
第三,如有必要,可到法院申请对协议进行司法审查; 第四,一旦上述程序完成,双方的伴侣关系即具备有效力的法律文件。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伴侣关系与婚姻关系拥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同时,根据各省的《婚姻家庭法》规定,同性的伴侣也可以像异性的夫妻一样申领结婚证书,但不同省份对此的规定稍有区别。
以魁北克省为例,要求结婚的同性伴侣必须:
1. 居住于魁省且为加拿大公民或符合移民法的某些条例有资格获得枫叶卡。
2. 签署一份包含有关家庭、财务及子女计划的完整协议。 3. 该协议须由一名公证员公证,然后送往政府机构登记。 在其他一些省份,如安大略省和新布伦瑞克省,允许异性恋夫妇亦可申领同名的结婚证,而无需公布婚姻状况。但领有结婚证的一方必须在婚前进行婚前资产审核,以确保未来离婚时能取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