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授属于哪类签证?
B1/B2 商务和旅游两种,没有实际意义的划分。两者都是非移民签证的一种, 持这种签证进入美国后都不能就业。 这类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可以多次出入美国,每次入境的停留期是6个月(旅游)或3个月(访问学者)。如果逾期滞留,在美国境内申请恢复合法身份会比较困难,需要缴纳罚款和利息,并且可能被拒绝以后再次申请入美。 如果在入境时被查出有移民倾向,或在入境后的行为与申请签证时的说明不一致,都会被遣返;而如果是移民嫌疑非常严重的申请人会被直接被移民局扣留,不再被送回海关。 B-1/B-2 不像其他签证类型那样以国籍分类,而是依入境理由分门别类。
A-1、A-2是外交护照持有者所具备的签证类别 A-3 是某些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官方代表团成员的子女所享有的签证种类;C-1是不受限制地进入美国的过境签证,由航空港的移民局签发. C-2是美国移民局签发给赴美参加宗教仪式、短期学习的游客。D-1为运动员的签证,其效力与B-1相同,且允许该人在获准逗留期间从事某项运动 D-2 为教练员和赛事指导人员的签证,他们必须在比赛中担任指定职务才能入境. E-1 和E-2是非移民签证,适用于来自与美国已订定互惠条约国家的公司官员和美国公司官员。F-1 签证是由美国学校签发的,给予那些到美国去学习英语或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G-1、G-2、G-3、G-4为各国使、领、馆的官员及其家属所享有的特别签证 H-1、H-2、H-3等为特定情况下的非移民工作签证 I-1、I-2、I-3、I-4 为使馆官员子女的签证 J-1 为交流学生签证 K-1 为未婚夫(妻)签 K-2为K-1签证持有人的随行未成年儿童 L-1 为跨国公司内部人员转移签证 M-1为短期的职业培训签证 N-1、N-2、N-3 为外国新闻从业员的短期工作签证 O-1 为杰出人才签证 P-1、P-2、P-3、Q-1 为艺术家和体育工作者的签证 R-1 为宗教人士签证 S-1、S-2 为特殊研究学者签证 T-1 为国际法官和检察官会议成员及其随行的家庭成员的签证,T-2 为其助手及工作人员的签证 U-1 为美国海外军事基地工作人员及家属的签证 V为美国公民已婚的兄弟姐妹的移民签证,又称“家庭优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