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需要去哪儿办理?
1.护照 有效期大于六个月的因私护照(旧3页+1页),如有换发记录须所有旧护照;签名与申请表签名一致;无空白页或持换发护照者,还需提供所有的旧护照原件; 在有效期内的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和2张2寸白底照片(如通行证过期则需提供) 注意: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及身份证相符,否则可能导致拒签。 有过出境记录的护照请提供相应的签证以及护照的整本复印件 未满十八岁申请者必须由监护人签字 2. 申请表 领事馆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完整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贴上2寸照片。 注意事项: 请勿用铅笔填写、涂黑; 若以往有拒签史,需如实告知领馆;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名称,应填全称,不能简写。 工作单位地址,应填至门牌号或能确定单位的具体位置。 申请人的职务,一般应在所在单位有明确职务的基础上,尽量精确到普通职员即可。 申请人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中的“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签注已用过或在有效期内,且目前持该通行证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只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3. 担保函 由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开具有关财产证明的公证书,包括:房产证、购车发票等任何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状况的材料均可作为公证处的参考材料,如果公证书中列明了具体的财产明细,则仅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4.资金证明 资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股票交易流水对账单等。
存款证明金额一般为五万元以上,无需冻结。 5. 户口本原件及其所有页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