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日本在留资格?
日本入国管理局为了遏制非法滞留在日人员,于2014年6月发布新规定,从该日起所有国籍的申请人,在日本移民管理局指定的代理行办理日本在留资格的申请时,必须事先通过代理行提交由日本移民局认可的具备指定检查机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所出具的入境调查书(即过去所说的“返国履歴书”)。该文件将代替原有的“签证申请书”“外国人登陆证注销申请书”等文件,成为申请人在日本的唯一身份证明文件并以此获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申请人必须先确定自己前往日本的目的,然后根据目的来确定申请的在留资格,进而找到相应专业的入境调查公司办理相应的入境调查。因各公司在行业的地位不同,因此收取的费用也各有高低;但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无论费用高低,都是包含公证费和认证费等所有费用的。
一般来说,常见的赴日目的以及对应申请的在留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的规例,除上述情况外,申请人是不能直接申请到在留资格的,而需要先申请到“再入国许可”(对于曾经因私护照去过日本的申请者,可免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再以“再入国许可”为准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具体细节还需向相关的代办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