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有哪些?
目前,我国公民出国可以办理的签证类型大致分为: (一)外交护照签发的签证 由外交部签发给我国驻外使馆人员及其随行家属、驻外使领馆的工作人员以及赴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相关事务的访问者等,所持签证为外交护照签发签证。这类签证持有者的目的地是特定的国家或地区。 (二)公务护照签发的签证 由国家外交部或相关部门授权机构发给从事经贸、科技等业务的出国人员,包括外派公司员工和赴国外从事上述业务的中国公民,他们所持签证为公务护照签发签证。
(三)普通护照签发的签证 给普通出国人员的签证,分因公普通护照签发的签证和普通护照签发的签证两种。
①因公普通护照签发的签证 发给因公前往外国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或者从事其他商务活动的申请人;
②普通护照签发的签证 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的申请人。 除以上三种以外,还有香港特区护照签发的签证、澳门特区护照签发的签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的签证。这些证件的签发对象和持照人获准去的国家和地区虽各有不同,但在签证上都有一定的特征可循。如香港特区护照签发的签证,正面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HKSAR”字样,背面有中英文字样并注有“此件与原始证件具有同等效力”的字样;而澳门特区护照签发的签证,则正面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及“Macau’s Economic Development Bureau(MDB)”字样,背面也是中英文对照并在最后注明“此件与原版证件相符,具同等效力”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