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在剑桥哪?
徐志摩《再别康桥》中的“康桥”并非指英国坎桥(Kangra),而是指中国的江西建昌,即今抚州。
1928年6月,徐志摩应胡适之邀赴北大任教。同年10月,他受聘担任中国公学校董兼教务主任并兼任英文系主任,1929年1月在北平西郊的清华园里租了四间房子作为住处和办公地点,正式开始了在清华的教学和生活。 不过,他的“家”并不是一直安定的。1931年4月底,徐志摩因为母亲病重前往上海,5月初又为了追随刚刚来到上海的陆小曼而离开清华园居住。不久之后,他又搬到南京金陵大学教员宿舍居住,准备应聘去厦门大学任教,后来由于未能如愿而去西安讲学。1933年初,他从西安回到北平,正式居住在东四三条甲一号新买的住宅里并在该处办公。 这座位于市中心的住宅虽然比此前在北平西郊的住所离清华较近,却并没有让徐志摩满意。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目前的住址是东四三条甲一号……这地址不大好找,因为‘三条’是个大街名而不是条胡同名字;而且‘甲’字很难辨认。……我希望将来能有个像样的公寓,或是带花园的洋房。”“目前我就像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一样!”
正在徐志摩为“有家难归”而发愁的时候,他的好友、时任国民政府驻伦敦总领事的顾维钧向他表示,英王乔治五世将于1934年春加冕,作为帝国绅士他可以获得一个名额参加加冕典礼,并且可以带一名女伴。于是,徐志摩立即选了好友陆小曼去做他的女伴,并委托友人张幼仪去办理护照及出国手续。
然而,他们这一行程却因故拖延直至次年春天才成行。在此期间,徐志摩写了一首长一点的告别诗作——《再别康桥》。
既然“再别康桥”实为告别中国之时,那么徐志摩所谓的“回家”自然是指抵达伦敦后的事。按照他自己的记述,当他终于“逃出了爱情的牢笼”——他与陆小曼结束了长达九年的爱情苦旅之后——他首先感到的是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我已经寻到了我的归宿,我是情种,我应当找着个情人。现在我没有错。假使我错,那也是上帝允许我错的,那我更不应该懊悔。
可是,他并没有完全摆脱心中的惆怅,因为他知道,不管如何,他已经失去了生命中一个最美好的东西——“我失去了许多可以让我安息时睡眠的机会,失去了与幽灵交谈的时间,也失去了在这人世间挣扎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