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能移民中国吗?
对于“中国国籍”的理解可能存在一定误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申请人,其原来的国籍自动丧失;没有加入外国国籍而拥有中国户籍的公民,仍然是中国公民,其身份是不变的。 因此不存在从外国移民到中国的说法,只有回国定居或华侨回国投资、创业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出生时,具有中国血统的后代,具有中国国籍并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申请人具备以下三种情形可取得中国的国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申请人具有中国血统的;
2.父母双方为外国人,申请人具有中国血统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内,申请人随父母居住在中国的。 但是,申请人若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经申请可获得我国国籍: (一)被收养人的年龄已满45周岁但不满50周岁;
(二)有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无配偶和有配偶及子女都不成其为收养条件;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经指定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申请人一旦获得中国国籍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服兵役、缴纳税款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因违反外国法律而被剥夺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但申请人不会因此而失去中国户口,因为户籍管理属于公安部门的管理范围,如果申请人出国期间擅自更改姓名可能会造成出入境手续难以办理、国外证件与户籍档案资料不符等问题,所以还是建议各位申请人保持证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