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永驻可以撤销吗?
在日本合法居住5年以上,并且满足10年以内的条件的外国人,就可以申请日本国籍了(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允许其加入日本国籍。) 1、在日居留期间持所持有的签证一直在日本国内居住(包括回国再入境的,属于再入国性质的签证除外)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日本国籍:
● 在留期间届满或取消国籍时,被处以驱逐出境或者不允许入境处罚之人; 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后,可以提出申请。但是,属于政治性的案件以及因侵害外国人罪而处以刑罚之案件,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被遣返过,而且是故意犯罪(政治性犯罪和伤害类犯罪都不算故意犯罪),有被剥夺国籍的风险!
2、持有“永住者”签证并在日居留5年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提出申请: ● 无犯罪或过失罪行; ● 无依《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不得入境的情形; ● 与日本国有密切的联系且适合于日本社会的生存; ● 申请人及家人必须没有违反保送上诉的规定并具有充分的日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