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永驻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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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合法居住5年以上,并且满足10年以内的条件的外国人,就可以申请日本国籍了(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允许其加入日本国籍。) 1、在日居留期间持所持有的签证一直在日本国内居住(包括回国再入境的,属于再入国性质的签证除外)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日本国籍:

● 在留期间届满或取消国籍时,被处以驱逐出境或者不允许入境处罚之人; 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后,可以提出申请。但是,属于政治性的案件以及因侵害外国人罪而处以刑罚之案件,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被遣返过,而且是故意犯罪(政治性犯罪和伤害类犯罪都不算故意犯罪),有被剥夺国籍的风险!

2、持有“永住者”签证并在日居留5年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提出申请: ● 无犯罪或过失罪行; ● 无依《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不得入境的情形; ● 与日本国有密切的联系且适合于日本社会的生存; ● 申请人及家人必须没有违反保送上诉的规定并具有充分的日语能力。

牧骏馨牧骏馨优质答主

谢邀,这个是我第一次以律师的身份回答问题(之前是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来回答的)……首先说一下我的身份是外国人,现在是在日本留学的学生。 这个问题我并没有遇到过,但是我看过别人办理过。我在2011年5月份的时候去入国管理局申请永住许可,那个时候因为学校给办了资料,所以直接就拿了,在3周以后拿到了签证,但是当时没有发给护照(因为我当时才16岁),后来过了两个月左右拿到护照的时候发现名字和印章上的不一致,于是就去了入管局要求更改姓名,最后他们给了我一张单子让我回家等通知,就这样等了半年以上吧,然后终于改好了给我发过来新的证件。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有可能更改的,毕竟我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所以我也不是很懂……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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