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背景怎么写?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属于移民法的问题范畴(因为并没有任何条款规定要怎样填写)。 然而,由于美国的签证是由美国国务院签发,所以通常都是按美国国务院的要求来填写的;而且一般签证申请表都是统一格式,而每个国家的又有所不同——例如加拿大和英国的表格就有很大区别。 所以以下的内容主要都是围绕美国表B-1/2的填写指南来说明,希望能帮到需要的人!
根据美国国务院网站的介绍,“B1/B2”是“Business Visitor /Tourist”(商务访美访客或观光客)的简称; 而B1签证用于商业访问者(BUSINESS VISITOR), B2签证用于旅游及探亲访友等。
一般来说,B1/B2签证的申请者在入境时不需要提供除护照、签证外的其他材料——只有当移民官怀疑申请者有移民倾向时才可能要求提供某些文件作为辅助证明。 但如果申请人在被询问问题时未能作出令人信服的答复,则有可能会面临被拒签的风险。 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B1/B2”基本上就是“旅游”的意思了……虽然理论上讲它包括的范围比这宽得多,但是只要不弄出移民倾向就没什么关系。 因此关于这类签证的咨询基本都与旅游有关。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去美国的申请者都要填写这份表B-1/2表的! 如果您的签证是属于以下的任何一种情况之一,就不需要填写这张表B-1/2表了! 请看下图: (来源:URL 那么究竟如何知道自己的签证是否属于上面的情况呢? 方法很简单:您只需要查看一下您手里的签证上的信息就可以了。 如果看到签证上打印的是下面这两种字母的组合,就说明它属于上面列出的任何一种豁免情况中的某一种。请注意,这里说的只是“组合”而不是“单字”——也就是说即使只是看到一个单词也不可能说明什么问题。
A. B1: V92,V94, S6,S7; B2: V93, DZ B. A1 : S1,D0,DS B1 or B2 visa holders who fall into one of these classifications are not required to complete the Business or Tourist Information section in their application for a nonimmigrant visa, although they do need to answer some questions on Part II: Visa applicant's signature and date. Please see this link http://travel.state.gov/visa/tourism/business_tourism.html#Classification for details on exemptions from completing Section I. 值得注意的是: 在上面的介绍中,只说明了“在什么情况下”才无需填写Section I。而没有说“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填写PartⅡ。因此原则上来讲,只要是按照上面所介绍的类别获得了签证者,无论该签证是否是免填Section I的类别都应全部完整地填毕这个PartⅡ。否则都有可能会被视作违反移民法而被拒签!